瑶公特's profile川江街独语体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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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/29/2006

   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马戏团

     

    ·《蓝石头》,几米06年出版的漫画。关于一块身不由己的石头,以及它的执着。

    ·强大的思念以天崩地裂之势袭来,它瞬间崩溃。——全书的主干,出现得最多的一句话,我想这句话基本能概括整个故事了。

    ·与几米以前舒缓的画风稍有不同,《蓝石头》拥有十分鲜艳的色彩、饱满的画面。很深的蓝、很艳的红、每一笔都充满力度(虽然未必充满张力),我喜欢这种将色彩运用到极至的感觉,这是绘者的特权,不用是傻瓜。

    ·大象、马戏团、小丑、孩子、气球,这些几米漫画中反复出现的意象又出现了。关于马戏团,不能不想起文德斯的《柏林苍穹下》,以及真假天使。其实,套用李安的一句话: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马戏团。

    ·记得上次看几米的漫画是许久以前了,一本叫《又寂寞又美好》的绘本日记,基调是灰的,充满生命的思考,没有作好让心情黯淡下去的准备是看不下去的,我就是这样。

    ·我还小的时候,做和画画有关的事,希望能当一个以画谋生的人,后来却渐渐亲近了文字而疏离了绘画。最近格外后悔当时的荒废,因为想把YY中川江街的情况、冒险家小步的故事画成画。

    ·达芬奇曾经为绘画辩护,说画比诗更接近美,因为它能呈现具体的形象。其实达芬奇的理由根本不够充分,也许符合文艺复兴时绘画精确反映事物的要求,但对于现在的绘画来说,我觉得画优于文字的地方在于它不仅能状物还能表意,美好的画都是有绘者灵魂和个性的而不仅仅表达客体的外在状况,要不相机就白发明了。
    8/19/2006

    乱看Google Earth

    下午5点多天气不好天色渐暗,厦门已经不清晰了。但明显的是,GE把厦门标到鼓浪屿上,而把鼓浪屿标到大陆上。
     
    偶家在其中。
     
    Fly to罗马·斗兽场,应该是上午十分,天气好晴朗啊。
     
    找奥林匹克球场,无意中却发现附近天空浓烟滚滚(球场在图左下角),不知发生啥事哈,别是恐怖分子之类的吧~~
     
    俺家球场。
     
    近景。嘿嘿,不知比赛的时候能不能看见人哈!估计天气好的话南看台点狼烟可以看到吧。
     
    8/14/2006

    运营

    Q某,中央某报厦门记者站站长,刚刚自创杂志一本。

    和同事去拜访此人,试探是否有合作的机会。Q某像所有混得没有新闻理想更有经营理想的老记一样健谈,十分忘情地聊起一份杂志如何运营,包括文章怎么卖、封面照片怎么卖、会员怎么收。说起他们报社福州记者站前站长如何发家成富翁十分倾慕。

    又谈起团中央某杂志厦门记者站,说他们这么久只在杂志上发过两篇稿,却每年收入数十万,关键是以政府关系来吸引企业缴年费加入会员单位。这份杂志偶曾经接触过,站长明显是个十分精明傲慢的人,几乎是个商人;相比之下眼前的Q某倒憨得多。Q某说,市场化了媒体都要自负盈亏啊,光讨好读者很难生存,所以新闻出版局对下面这些也是睁一眼闭一眼,作为媒体,只要收人钱给人办事别拿钱不干事被人告了就行。

    Q某还拿出从他们报社出走自己混的C某新出版的书。说书也要靠运营。这是一本介绍本土企业家的书,自费出书,买个书号十分容易(出版社也在靠卖书号赚钱)大概也就一万。印刷10000册,主要分送给相关采访对象,兼零售。印刷费撑死也就几万,而C某一个采访对象收取1万,全书几十号人,收入可观。眼下正在准备下一本。所以,自费出书也是名利双收的事。

    关于地方记者站、杂志(尤其是财经类)如何运营谋取利益本是见怪不怪,让我别扭的是那些靠运营起来的自费出书,我以前总以为自费出书只是有闲钱的人实现出书心愿的方式,并不知道其实大部分人专门是靠这些书号来赚取更大的利益。难怪现在书籍的质量越来越低下,当我们去书店的时候,都不知道那些书是靠卖书号出版靠运营摆进书店的了。想起来真是恐怖。

    出来同事问我,要是让我去给他们杂志写稿去不去呢。我说,让我找一人,跟他说我为你写篇稿子你得给我们杂志多少多少万赞助,虽然这也许是双赢的事情,但估计我是很难说出口的,心理上像是一种亵渎。也许我是个理想主义者,受不了这么露骨的贩卖文字与传播渠道。我想,办一本杂志或写一本书如果本意不是为了让普通读者受益,而居首位的是买卖交易金钱利益,这种自娱自乐是不是整个文化产业的沦落呢?

    8/10/2006

    我的宋代人生

     (题记:前天晚上,睡前照例要失眠一阵儿,一不留神,这个故事就流畅地冒出脑子。现把这个莫名钻进我脑子里的事儿记录下来,虽有润色但几乎不再加以设计。这不代表我的理想,只代表假设一种,也许,是现实一种。)

    如果我也曾是古人,我以为会生活在宋代,是个男子,以废话多闻名于当时。

    宋初,我出生在一个乡绅家庭。六岁,我开始认字。那时候,读书还是很神圣的。很少人有机会读书,所以能弄弄文墨出名的概率就大很多。当然,我很乐意识字,认为识字能使世界更广阔,而我的小康之家也恰好能提供一个不错的学习环境。

    寒窗十余载,我能写一些诗、一些文,在我们乡里有些名气了,乡里有名人死了,会请我写碑文。不过我并不十分得意,我知道在京城有许多名满天下的才子,我的文章根本不算什么。

    二十三岁那年夏,一天午睡时,半梦半醒中,我想起当初识字是为了看更大的世界而不是为人写碑文。第二天,我离开家乡,开始游历。起初,我充满浪漫主义理想,前辈诗人,诸如太白、子美都有一段昂扬的游历生活。可是用不了多久,我带来的银子花得差不多了,我对漂泊的日子也有些厌倦了。

    于是,我进京。二十五岁,我想考个功名。这个时代社会对文人十分宽容,像我这种并无大才的人在京城竟也过得不错:在文人圈子和王公贵族间穿梭来往,歌舞升平,制唱和应酬之作。一晃几年过去,我并未及第,却意外地以废话多闻名京城,甚至传闻皇上都想召见我了。京城的宴会聚会更纷纷邀请我为坐上宾,引我说话,然后主宾皆不以为意,哈哈大笑,只剩我一脸诚恳的茫然。

    说到废话多,我确实觉得很无辜,我只是习惯把想到的说出来,并不认为有什么问题。我想,也许因为我是乡下来的,多少有些傻气。当然,圈子里也有其他乡下来的文人,但他们并不话多,相反格外深沉。我认为他们只是怕说错话,其实憋得慌。

    虽然我始终不觉得废话多是什么坏毛病,还是想沉下心来写些文章。一方面是因为屡试不第,一方面是我一直没讨到老婆。虽然我在京城很有名,但这名气在这两方面都不能帮上什么忙。我打算专攻一种文体。诗是不行了,近体诗规定字数和音韵,根本不够我表达;古体我想写长诗,又自忖写出上品太难。有人劝我写赋,说废话多的人写赋最合适;但我拒绝了,我废话多是质朴而直接的,赋的拐弯抹角根本写不来——这和我一直讨不着姑娘欢心的道理是一样的。

    最后,我决定写散文。因为前朝的古文运动,散文在当时算是时髦的文体。我觉得散文最能表达我的想法。当然,我有私心,我想正正经经地依靠散文出名,然后得到一官半职,娶妻生子,安享人生。

    世事有趣。当我的散文渐渐能在圈子中受传抄的时候,有一天恰逢礼部考试,我心血来潮又进了考场,跟玩儿似的。这次,我却高中了。我要做官了。

    有传闻说朝廷要留我做京官,也有人说要外任,总之,都有重用的意思。最后任命出来,我只得到一个辅佐知县的小官。这个结果倒让我松了口气,我并不想承担太多的责任,只祈望安享人生。

    三十三岁,我到了那个江南某县。由于有一份公职,领一份俸禄,不到一年,我竟以“老朽”的年龄娶到了一个当地木材商的女儿。这个妻子平凡而平庸,和我一样。

    空闲的时间,我依旧写散文,只是已不大给人看了。有一两篇流传出去,竟得到当时一个文坛领袖“朴拙”的评语。

    我已经很满足了。

    8/7/2006

    当仆人与当父母

     

    据说,孙传芳在北洋军阀时期,有一天,听说袁世凯将孙中山的首创发扬光大,说要当人民公仆,几乎要笑破肚皮。孙传芳说那些争当人民公仆的其实都是骗子,他要当就当人民父母。因为当仆人的没一个好东西,不是拐骗主人的小老婆就是偷主人的钱财,而天下当父母的没有一个不爱自己孩子的。

    看这言论,真觉得快意。

    封建社会,所谓君父,君是父,是以子不能逆父。更何况,在“孝悌忠信礼义廉耻”八项美德中,孝居首位。中国革命是要革掉一切封建余孽的命,所以君父思想必得取缔,这本无可厚非,但中国革命一大弊病就是革得太彻底、革得太疯狂,远的有义和团,近的有文化大革命。所以,革掉“君父”的同时,连“爱民如子”也一并抛弃了。

    如今一百年快过去了,依然是个人人争当公仆的时代。要按孙传芳的解释,中国那些层出不穷贪污公款的大员倒都是有渊源的。仆人确实不可靠,天下有几个当仆人的愿意为了主人牺牲自己?还不是都想多从主人身上捞点好处?反观父母就完全不同了。

    其实,“仆人”的提法本身就含有旧文化成分,《现代汉语词典》里说,“仆”与“主”相对。我们之所谓现代文明社会,也没人敢乱用这个说法,于是有家政人员、保姆、助理之类的词层出不穷。

    所以,“人民公仆”这个词,既无实际意义,又无时代意义。在孙中山的时代诚然饱含突破精神;在当今社会看来,却不失为一个反讽。